培养对象
行政管理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培养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要求学生通过学习,系统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良好职业素养。
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接受行政管理的系统训练,兼具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等能力,毕业后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管理规划、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事管理、高级文秘等工作。
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核心能力
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制
5年 业余
主干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行政管理学、市政学、社会学、行政领导与决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政策分析、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行政公文与写作、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政府机关事务实习、社会调查实习、电子政务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