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隶属于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成教部,致力于提高基层学校、文艺团体等社会音乐培训和表演领域的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
学院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通过学年学分制实施有效的教学管理,坚持素质、知识、能力、创新协调发展,使学生得到更全面的发展。此外,在实行因材施教、鼓励学生发展艺术个性的同时,学院结合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如邀请各学界知名专家教授作文化论坛演讲,使学生有机会接触不同领域的专家,接受更全面的教育,成为适应社会要求、素质全面的社会音乐教育人才。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贝纹、孟波、钟望阳、杨进、江明惇、刘德玉、徐爱珠、张止静、董金平、桑秀藩、林在勇先后任党委书记,贺绿汀、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林在勇先后担任我院院长。现任党委书记徐旭、院长廖昌永。现设有作曲系、指挥系、音乐学系、管弦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音乐工程系、艺术管理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音乐戏剧系、数字媒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现有全日制学生2440人,教职工528人,专任教师307人,外籍教师29人,以及来自33个国家的留学生136人次,附中附小学生630人。
办学九十二年来,上海音乐学院秉承“养成音乐专门人才,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期趋向于大同,而培植国民美与和的神志及其艺术”的创办宗旨,恪守“和毅庄诚”的校训规范,始终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始终站在音乐艺术发展的前沿,创立并不断完善中国专业音乐艺术的教育体制与办学模式,担负起引领中国专业音乐发展方向的责任,积淀了宏阔深厚的历史底蕴,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文化传统,名师辈出,名作纷呈,培养了几代杰出的中国音乐领军人才,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和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唯一一所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艺术学理论”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20%;“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30%。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